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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议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5-10-08 10:46:59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责任编辑:窦仕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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