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责任,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制定的有关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我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近日,龙江法院举行隆重的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65名新任人民陪审员庄重地举起右手,集体进行了就职宣誓。
此次任职宣誓大会邀请了县人大副主任李越境、县人大人事办主任郑仲参加。龙江法院审判委员会各委员及部分干警参加了大会。龙江法院常务副院长郭洪志主持会议。
会上,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文章宣读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文件。该院全体党组成员、县人大两位领导分别给新增补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了任命证书,全体人民陪审员在副院长张晓红的领誓下,面对国旗举行了宣誓仪式。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代表做了表态性发言。
县人大副主任李越境对新任命陪审员提出了殷切要求,她衷心希望人民陪审员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积极主动地参与人民陪审工作,确保人民陪审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同时,从监督的角度对县法院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希望法院在今后人民陪审员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好。
龙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峰在任职宣誓大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分别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龙江法院人民陪审员的现状和特点,如何做好人民陪审员等方面,给大家上了一堂内容丰富、形象深刻的人民陪审员培训教育课。最后,高院长希望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法律“咨询员”、“调解员”、“监督员”和“宣传员”的作用,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自觉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积极发挥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的作用,用更热心、更用心、更尽心的态度,和法官们同舟共济,一路相随,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洪志在总结讲话中鼓励大家要珍惜荣誉,不断提高自身司法能力,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法律工作,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实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据悉,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相继制定了有关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印发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龙江法院被确定为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经过四个多月的落实部署和紧张工作,龙江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来自全县多个部门、不同行业、不同民族的符合选任条件的176名人民陪审员,经过严格筛选、抽选、任命程序,今天正式产生了。这是龙江法院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县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靓点,对推进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法院审判工作整体开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