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邓维华 徐洪生 公告时间 :2015年12月12日
发布时间:2015-12-16 09:20:27
邓维华:本院受理徐洪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龙江商初字第13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景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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