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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紧急避险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5-12-30 14:08:30


  

    问:我国刑法对紧急避险是如何规定的?

    答: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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