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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管辖法院特殊的一般管辖

发布时间:2016-01-21 14:03:2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出借人住所地为合同义务履行地,但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借人住所地作为合同履行地,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文章出处:中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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