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夫妻俩动不动就闹翻天,打得火热,到法院起诉离婚成了平常事,殊不知,夫妻离婚带来了一系列的不稳定因素和后续影响: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龙江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债务案件,离婚后的女方竟然向前婆婆要起了彩礼欠款。
邹某(女)和刘某(男)在结婚前按照习俗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礼款10万元,因男方当时没有那么多钱,于是男方先行给付女方彩礼5万元,剩余5万元给女方出具了一张欠条。邹某因与刘某不和,于2011年5月邹某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与刘某离婚,经法院调解,邹某和刘某离了婚,唯一的女儿归男方抚养,家庭财产已经分割完毕,本来两人各自生活了,但是,2011年10月,邹某一纸诉状将刘某的母亲桂某告上了法庭,诉讼请求是要求桂某偿还50000元欠款。一石激起千层浪,让原本烦乱的家庭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桂某说:她并不欠邹某钱,邹某起诉的欠条是当时邹某和自己儿子结婚时的彩礼款,现在都不是一家了,我不能再给她钱了。龙江法院经审理查明:邹某与刘某订婚时,按照习俗,邹某向男方刘某家要彩礼款10万元,因当时刘某家手头紧,给了5万元,剩余5万元由刘某的母亲桂某为邹某打了一张欠条。现邹某和刘某已经龙江法院调解离婚,但欠条桂某没有收回。
龙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笔5万元欠款是邹某和刘某在婚前按照习俗女方向南方索要的彩礼款,不属于合法债权,故法院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驳回原告邹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