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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法院被授予全市法院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6-03-11 07:51:09



龙江法院高峰院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全市先进法院合影(右为龙江法院院长高峰)


全市信访优秀法院上台领奖(左二为龙江法院政工科长于涛)


全市法院集体三等功颁奖(左四为龙江法院法警队队长付雪峰)


全市法院系统信访先进个人上台领奖(左三为龙江法院李永丹)

    近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市基层法院院长会议。龙江法院全体干警在本院六楼会议室收听收看了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的全过程。此次会议传达了上级党委、法院的工作会议精神,表彰了2015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了去年各项工作,分析了当前形势任务,研究部署2016年全市法院工作,提出全市法院要以“提升素质和能力,提升质量和效率”的“两个提升”作为今年工作主线,保持和发展“三个一流”工作成果。

    各基层法院院长、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中院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龙江法院高峰院长、信访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法警队代表到主会场参加了颁奖仪式。

    据了解,2015年,龙江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委的领导下,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全院上下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在奋进中发展,在挑战中前行,经受住了考验,保持了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综合考核中,我院名列县区第七。我院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被市中院授予“全市优秀法院”,全市信访先进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还有一批干警获省市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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