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龙江法院副院长张晓红获2015年信访特殊贡献奖。
“心细法院听民声,一枝一叶总关情。雅鲁河畔促调解,稻花香里化纷争。十载奔忙风飘絮,五十浮萍雨打萍。已摈得失寻常事,留取丹心任人评。”这是龙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峰对一位在信访工作战线上坚守、奋斗13年的老信访人----龙江法院副院长张晓红的评价。
张晓红是我们龙江法院乃至全齐齐哈尔市法院系统的名片。他先后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首届中国法官十杰”、并获“金法槌奖”,被团中央等十三部委授予“中国杰出青年卫士”,荣记个人一、二、三等功。2012年5月4日得到了胡锦涛总书记和其他常委的接见。
1985年7月到龙江县人民法院工作任景星法庭书记员,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副局长、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现任党组成员副院长,31年来他始终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业务精通,勤于思考、善于学习,通过刻苦学习取得了黑龙江大学法律本科毕业证。多次受到中央领导接见,到北京、上海、重庆、武汉等地做过先进事迹报告,当选过县、市人大代表,也是这届齐齐哈尔市党代表,是多年的先进典型。
13年来,他对党的事业无比忠诚、对信访群众无比关怀、对信访工作无比热爱,展示了信访干部立足岗位、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谱写了一曲曲感人的信访之歌。在这13年里,接待群众来访万余人次,办理群众来信1800余件次,亲自处理疑难信访案件2500多件。他凭着“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凭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态度,视艰苦为奉献,视辛劳为磨练,视清贫为考验,认真践行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