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
———龙江法院2015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展播
发布时间:2016-04-21 16:35:54
龙江法院2015年度办案标兵——王秀煜(中)
王秀煜1992年7月毕业于克山师范专科学校学生1992年8月在龙江县第三中学参加了教师行业,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1995.09— 2002.01龙江县人民法院龙江人民法庭任书记员, 2002年1月龙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助理审判员; 2008.01— 2012.12龙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在此期间她仍不断努力学习,并取得了齐齐哈尔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2013年9月龙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在法院工作的二十年里,始终工作在审判一线,共计审理各类案件1500余起,没有超审限案件,没有信访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多次荣获县、市级荣誉称号,曾被县政府嘉奖、县总工会表彰,还被评为县级劳动模范、市优秀法官。
责任编辑:潘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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