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
———龙江法院2015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展播
发布时间:2016-04-21 19:54:00
龙江法院2015年度优秀书记员——张琪
张琪于2014年7月毕业于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并于2015年1月考入龙江县人民法院任法官助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国家公务员学习是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途径。她曾说来到法院后,法院浓厚的学习氛围始终深深的感染着她。使她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并注重自学,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社会知识。她认识到书记员工作很琐碎、繁杂。因此,她努力做到认真仔细,认真做好排期、送达、记录、装卷等具体工作,当好审判助手。每次庭审前,她都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检查诉讼材料情况,确认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焦点,使自己在记录时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责任编辑:潘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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