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
———龙江法院2015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展播
发布时间:2016-04-22 09:53:22
昂扬向上、开拓进取----龙江法院2015年办案标兵薛菲
薛菲2006年7月毕业于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并于2007年6月考入龙江县人民法院任民事审判二庭书记员,其间她还取得了齐齐哈尔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2014.03— 2015.06龙江县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助理;2015年6月成为龙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的一名助理审判员。
在法院工作的这几年里,她不断加大调解结案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审判原则,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她所承办案件调解率达80%以上,既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又降低了解决纠纷的社会成本,得到了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潘瑞琪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