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
———龙江法院2015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展播
发布时间:2016-04-24 19:15:54
2015年龙江法院先进个人——民事审判一庭助理审判员高龙
2011年10月份进入龙江法院工作,2012年11月— 2013年11月在龙江县人民法院景星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年均审结案件200余件。2013年11月— 2015年1月在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任助理检察员,协助检察官查办各类贪污类案件百余起。2015年至今,龙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助理审判员,在这里他学到了很多知识,至今共参与审结了各类民事案件300余起,参与了案件的立案、送达、审理的各各环节,丰富了实践经验,协助单位领导解决具体案件,化解群众矛盾。
他的成长过程,虽然很平淡,但每走一步都是一个脚印,他的母亲经常对他说,咱们是农村里出来的孩子,一定要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不要学坏了,心里一定要有一杆秤。他觉得这秤就是公平正义之秤。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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