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
———龙江法院2015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展播
发布时间:2016-04-24 19:36:13
2015年龙江法院先进个人——民事审判二庭助理审判员沙庆岭
2007年5月考入我院司法警察职位。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8年1月至2014年5月在立案庭期间负责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支付令及支付令执行工作等,年均办结案件150余起。2014年5月至今在民二庭从事审判工作,截止至2015年12月共审结案件220件,无一发改审案。在任司法警察期间平均每年参加警务活动100余次,并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审理活动中负责值庭及安检工作。积极参与每年的县机关工委排球赛,并多次参加我院与兄弟院之间的体育活动。
在担任助理审判员以来,他对审判事业执着追求,认真专研业务,用忠诚与热爱维护法律权威;他对人民群众满腔热忱,法理情并重,用真诚与微笑为民解忧。用默默奉献演绎着一名法官的精彩。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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