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
———龙江法院2015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展播
发布时间:2016-04-25 15:11:04
以理服人、以情动人—-龙江法院民三庭助理审判员邹学慧
邹学慧 2004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学生;2010.01— 2011.09期间在黑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2011.09— 2013.01龙江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会计;2013年1月龙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法官助理,走上了女法官的历程。在法院的这五年时间里,让她感受到了工作的压力、纪律的严密、精神的充实、生活的激情。她在法院财务室做过一年会计工作,在民事审判三庭做过一年书记员工作,于2013年11月完成初任法官培训,在民事审判三庭担任助理审判员两年。她紧紧把握工作重点,努力确保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2014年在民事审判三庭处理各类商事案件119件,2015年在民事审判三庭处理各类商事案件126件。同时,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案件流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尽量缩短审限,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显著成效。
责任编辑:潘瑞琪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