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龙江法院优秀司法警察——法警队教导员杨国文
1989年3月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39089部队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军人,1996年7月进入黑龙江省龙江县法院工作成为一名书记员年均审结案件180余件;2002年9月任命为黑龙江省龙江县法院法警大队警察,并于2008年1月成为黑龙江省龙江县法院法警大队教导员,在法警队的14年工作生涯,充分发扬民主,和其他各庭科室的团结协作,精诚合作,发挥大队教导员的职能作用,使大家凝成一股绳,大队领导分工、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项警务工作亲自抓、亲自管。在重大的警务工作中,与大队长、院领导集体研究制订可行性方案。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和处理突发事件时,总是冲锋在前,每次都出色地完成任务。工作中对干警严格要求,生活上关心爱护。法警家庭里有困难,都能想办法妥善处理,解除其后顾之忧;法警不安心工作,坚持个别谈心,交流思想,沟通感情,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前进。所以,全体法警工作起来热情高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法警大队的工作在全市法院连续三年排名第一。一年来,共押解人犯120人,执行人犯一次均从未出现任何失误,没有发生群众哄闹法庭或人犯自伤、自残、脱逃、劫法场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