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必答
发表于2013年5月15日齐齐哈尔齐报5版
发布时间:2013-06-05 14:17:20
刘先生:我生育了三个子女,老伴儿去世后起初他们给我一些赡养费,可我又找了老伴儿后,他们就不给我赡养费了。我现在想起诉他们,可他们在不同的城市,我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龙江县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你可以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记者 王宇舟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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