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江法院成功审理一起涉98名原告的集团诉讼案件,两名法官与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集中利用2天时间,核实133份合同,认真核对327张收据,记录47页庭审笔录,分管领导、协作部门通力协作,庭审工作顺利进行。这是龙江法院法官以靠实工作责任为抓手,创新工作方式,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举措。
郑某等98名原告诉龙江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是县政府高度关注的一起集团诉讼案件。该案涉及原告人数众多,标的额度大,当事人情绪较激动,曾多人多次到县政府信访,甚至闹访。对此,龙江法院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李文章、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栾永强曾多次到县里参加协调会。针对案件实际情况,承办案件的民事审判一庭庭长王秀煜亲自办理此案,在庭前详细阅卷,熟悉了解案情,与原告的诉讼代表人和代理人及时沟通,疏导稳定原告情绪,对被告方提出的级别管辖问题及时给予答复,确定开庭时间和合议庭成员。并且案件决定采取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形式审理,即实现了对案件的民主监督,有利于案件公开公正审理。案件主审人王秀煜,合议庭其他成员陈羲、人民陪审员马艳梅、书记员赵丹同志,克服酷暑天气,利用两天时间,在刑事公判庭开庭审理了此案,针对98名原告购买的133个商铺所在的楼层、位置、面积、购楼价款、付款方式、回租期限、租金给付情况和拖欠租金数额进行了一一核实,对涉案的133份商品房合同原件和327张收据原件进行了认真核对,庭审记录达47页。同时,法警大队派出警力积极配合执庭维护庭审秩序,确保了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