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眼儿”火烧邻家秸秆垛 为报仇男子换来三年刑
发表于2013年5月20日齐齐哈尔齐报3版
发布时间:2013-06-05 15:52:54
人一旦心眼小,有气出不去,往往会做出傻事,近日,龙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这样的案件,龙江县广厚乡一村民夏某在自家喝完酒后,将邻居王某家的豆秸秆垛点燃。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夏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一次,家住龙江县广厚乡的村民夏某到邻居王某家串门,见对方家中人都忙着就顺手偷走了12瓶啤酒,王某发现后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对夏某做出了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事后,想起自己为了12瓶啤酒被拘留七天夏某就怒火中烧,为了报复王某,他携带打火机来到王某家豆秸秆垛前,点燃王某家的豆秸秆垛后离开,正巧这一切被王某家后院的邻居张某看见,并将火扑灭。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放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告人夏某在归案后能自愿认罪,有一定悔罪表现,同时考虑未给被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本案的具体情节,对被告人可予酌情从轻处罚。
本报记者 张霞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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