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越镜、法制办王铁忠带领部分人大代表及人民陪审员代表,到龙江法院检查该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了龙江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座谈会上,龙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峰向检查组汇报了该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进展及队伍构成情况、人民陪审员职能发挥情况、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现状和人民陪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以来,龙江法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176名人民陪审员严格落实随机抽选,实现均衡参审机制,积极探索“3+2”大合议制庭审模式,突出陪审职能作用发挥,明确规定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全部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着力解决“挂名陪审”“挂名合议”的问题,不断健全保障机制,制定完善措施,加强履职保障,设置管理机构,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陪审能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人民陪审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参加座谈的人民陪审员代表在会上也畅所欲言,谈了工作体会,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
龙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越镜对龙江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龙江法院能够严格按照最高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顶层设计框架,科学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充分发挥试点法院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握精神,总体部署,确保改革正确方向,制定方案,分步实施,确保改革有序进行,在改革中积极打造亮点,积累经验,突出改革实际效果。并对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她说,一是该院陪审员队伍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还是较小,过于集中与教师和医生类,应该在今后选任中增加其他类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应当积极探索大合议制陪审,突出群众的参与度;三是加强人民陪审员的知识和业务培训,多走进社区、乡村进行法律专题讲座;四是严把陪审员的进口关,建立健全有关人民陪审员的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