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龙江法院树立“大数据”理念,以全视角、全流程、全覆盖的信息化建设,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基本实现了“审判流程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卷宗管理信息化、司法信息公开化”格局,完成了从传统粗放型审判管理模式向精细化、信息化、全面化管理方式的逐步转变,极大提高了工作效能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近三年,我院年均办案6000起以上,法官年办案数达150起以上,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开展,提高了审判执行工作的效率,法官的司法行为得到了规范,司法透明度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
一、信息化基本现状
一是完成三大网络建设。三大网络包括我院内部的局域网、法院外网和全省四级专网。在局域网络安装了数字业务系统、电子签章系统、多种审判管理系统等软件系统,实现了全院干警内网资源共享,也实现了本院信息与上级法院在法院系统内部共享;法院外网只在部分庭室安装,便于查找最新法律规定、查询邮局送达回执情况等,并严格控制利用外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防止审判秘密泄露;四级专网我院于2015年6月份已经安装完毕,三个基层法庭的四级专网能够独立使用,可与上级法院连接共享,在确保信息交流安全、快速的同时,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高标准配齐硬件设备。近年来,我院不断投入资金,先后建立起了科技审判法庭系统、审委会议办公系统、数据存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X光机安检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等多种硬件设施。其中,中心机房配备了1台路由器、6台交换机,4台服务器、1台IBM服务器、2台阵列等设备,按照《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标准建设,电子屏蔽、防雷、地线、室温等项目均达到标准要求,确保了数据的安全畅通。审委会会议室配备了2台高性能交换机,15台笔记本电脑,用于审理报告的共享查询等。目前,全院共配备计算机 150余台,人机配备比例达到了110 %,有的干警人手2台电脑。
三是不断充实软件设施。随着硬件设施的不断完善,与之相匹配的软件建设也在不断的充实。目前,我院已建成了包括法院综合信息管理软件、法院文书智能校对系统、远程视频审委员系统、电子签章系统、审判质效评估系统、诉讼卷宗信息管理软件、执行远程指挥系统、警务指挥系统等15个软件系统。通过这些软件的运用,在实现办公自动化、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的同时,还提高了我院科技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特别是执行现场远程音视频指挥系统和警务指挥系统的引进,实现了视频、音频的实时传输与对话、录音、录像,可将执行工作现场和警车运行、押解等情况通过3G网络信号传送到指挥中心,指挥人员可通过观看显示屏进行远程监控指挥,并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四是实现信息化综合布线。目前,我院审判、办公区域、重要场所、敏感场所,安装了52个红外线摄像头,全天24小时监控录像。对非法进入审判办公区的人员,监控系统自动报警并拍照录像。安防信息系统与安检门、x光机等安防硬件设施并用,确保了审判、办公场所的安全。
二、法院审判信息化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是促进了现代化工作机制的建立。审判流程管理、档案电子化、 公文流转、电子公文传输、电子公告和电子邮件的广泛应用,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递方式、交流沟通方式和工作机制,网络已成为广大干警工作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工具。
二是引入了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各种管理信息系统将信息技术与管理理论和管理机制融合在一起,解决了传统管理中随意性强规范性差、柔性有余刚性不足以及人为因素干扰和偏差等普遍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法院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了管理水平。
三是诉讼程序正在向数字化转变。我院正在使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应用,实现了网上立案、审批、分案排期、审限管理等工作;科技法庭为法官提供了现代化的庭审驾驭手段,实现了庭审过程的数字化记录;审委会管理系统实现了现代化的会议展示和表决方式。所有这些都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数字化法院”的前景。
三、审判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经费困难制约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除在建设初期要投入资金购买软件、微机、扫描仪、数码相机和打印机外,在局域网建成后,对网络的维护以及易耗品等的开支,都需要强有力的资金做后盾。然而,我院经费紧张,要在有限的经费中拿出钱来用于网络建设存在相当大的困难,直接造成了我院对网络的运行和使用的程度远远没有达到应有的要求和效果,网络的作用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是应用技能需要进一步提高。法院信息化涉及到法院的每一个人。目前,我院部分老干警对《案件流程管理化软件》、数字法庭等的应用和熟练程度还不高,对计算机各项技能的认知和掌握接受的较慢,不能将信息技术熟练的运用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去。同时,案件流程、执行、审委以及办公自动化系统还有待建设,真正离无纸化办公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三是网络人才缺乏。要把信息化建设与法院司法政务管理对接,就需要法院有精通计算机管理的专门人才。我院干警都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只有1人,现有的信息中心人员配置远不能适应院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网络技术人员的缺乏,制约了我院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四是网络安全意识需进一步增强。由于我院在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技术人员的专业化技术水平和管理手段水平不高,所以很容易出现安全方面的漏洞。虽然上级法院信息主管部门三令五申,要求内网与外网之间采用物理方式隔离,外网与互联网之间采用逻辑方式隔离,我院也并不惜成本对内、外网采用物理方式隔离,但仍有不少人员对网络安全问题还是缺少足够的重视。
四、意见和建议
一是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树立“一盘棋”思想,对事关信息化发展全局的重点工作,按照省院统一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既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统一规划,又要结合基层实际,突出特色,确保系统性、协调性和整体性,不断提高法院信息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二是信息化建设坚持顶层设计,从上往下统一部署。随着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快速推进,信息数据越来越多,数据的存储越来越重要。目前,有一些科技公司到法院推销数据存储备份系统,从他们推销的系统来看,无论从技术水平还是存储备份容量上都无法满足当前法院信息化发展的需求。需要上级法院统一设计,建设大型的数据数据资源管理、存储中心,利用法院系统网络,采用云存储、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实现法院系统信息化数据的容灾备份存储,实现信息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法院系统信息化数据的安全。
三是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既是推进法院现代化建设的需求,也是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的手段。由于信息化建设是法院物资装备建设之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除在建设初期要投入资金购买软件、电脑、打印机、数码设备外,对网络设备的维护以及易耗品等的开支,都需要强有力的资金做后盾。只有加大网络信息化建设经费的投入才能更好的发挥网络在审判工作中的服务与保障功能
四是强化信息化知识培训,提高应用水平。随着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建议在法官学习培训中应增设信息化应用和网管人员的培训。结合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应用层次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培训,逐步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队伍。重点培养既懂法律、又懂网络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保证信息技术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有发展。
五是实现现行管理与信息化的对接功能。信息化手段的充分运用将拓宽法院干警的学习领域,变革的学习手段,干警的观念将发生深刻的变化。只有现行的法院管理科学合理,在信息化管理中实现有效地对接,才能展示出信息化给法院管理带来的革命性变化,才能使法院的管理工作在层次上得到真正提高。这就需要对现行法院的管理进行研究,改变陈旧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探索一条符合法院司法特点的管理模式。
六是要制定长期有效的信息化建设保障机制。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建议上级法院制定统一运行信息化工作的制度和程序。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信息系统的管理、案件信息采集使用、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审判工作的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