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庭、优秀法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黑高法明传(2016)156号)要求,经研究,拟推荐龙江县人民法院景星人民法庭参加全省优秀法庭评选。
龙江县人民法院景星法庭现有干警9人,其中庭长1人,助理审判员2人,法官助理1人,书记员4人,保安1人。景星法庭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74件,结案 1091件,审结率为92.93%,调解案件实际履行率达到93%,审限内结案率100%,案件发改率0.20%,2016年无进省进京涉诉信访案件,社会评价好,群众满意高,得到地方党委的认可。政治、党务、司法行政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在本院排名在先,全院测评满意率达到99%。曾获得2011年度县级政法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全市优秀法庭,2015年县第十八届劳模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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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