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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范围

发布时间:2013-06-06 10:56: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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