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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法院出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1-04 11:02:48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最高人民法院经过认真研判和广泛征求意见后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实现龙江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总体目标,全面强化各项执行工作,该院印发《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组织保障和具体要求。

  《方案》制定了八个方面21项措施,明确了明确如何解决执行存案问题、解决可执行财产难查问题、解决被执行人难找问题、解决应执行财产难动问题、解决特殊主体难碰问题、解决无财产案件难了问题、解决执行款难清问题、解决消极执行难绝问题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提出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时间节点。

   《方案》还从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提升综合应用能力,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开展执行专项活动、增强解决执行难的针对性,探索推进执行改革、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等方面,细化执行工作措施,强化目标管理,向执行难问题全面宣战。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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