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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督察组来龙江法院督导视察司法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6-12-06 09:26:18













    12月2日,由最高法院审管办副主任张树明带队的第三督察组一行5人,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高权等陪同下,莅临龙江县人民法院督导视察司法改革工作。

    督导检查采取院长汇报、干警座谈会和调查问卷三种方式进行。齐齐哈尔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江,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李国军与龙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峰一同汇报了龙江法院推进法官员额制、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司法责任制等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了督察组多个提问。高峰院长介绍了自被确定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以来,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顶层设计不走样和基层探索敢担当相结合,积极作为,逐步推进审判团队设立、裁判文书独立签发、系统随机分案、完善责任体系等改革工作,营造出人心思改求变、改革稳定有序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高院长同时也汇报了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张树明等督察组领导就中央和最高法院司改文件精神在地方的落实情况、司法责任制等司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司改工作机制建设情况等问题同与会领导和副院长、部门庭长、员额法官、未入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也科学地回答和解释了改革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在座谈过程中,督察组还向龙江法院的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们发放了调查问卷。

责任编辑:赵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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