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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法院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7-08-31 17:33:19


    龙江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的监督指导下,以落实机关纪律作风为抓手,通过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了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龙江法院年初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机关纪律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将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建设工作纳入到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之中。进一步完善了机关纪律作风机制,通过召开2次机关纪律作风推进会议,部署落实本年度机关纪律作风和反腐败工作,院长与其他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责任状7份,严格落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明确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落实。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确保全院机关纪律作风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严明党的纪律,狠抓司法作风 坚持把严守党的纪律作为机关纪律作风的第一项任务,我院以深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组织党员干警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性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上半年,6个党支部认真组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12次,虚心查找问题34个,及时制定整改措施34个,有24个已经整改完成,其他事项正在进一步落实整改。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党日活动6次,进一步激励了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同时,继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专项整顿活动,院纪律作风督查小组,对机关纪律、司法行为坚持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上半年,共开展督导检查35次,对审判作风抽查35次,对发现的违规违纪及时进行通报和严肃处理。 

    三、抓好干部选用,强化动态监督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以班子成员和纪检组成选拔任用监督领导小组,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组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全过程,全程进行监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上的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任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中层领导履职的监督管理,防止和纠正人事任用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深化源头治理,支持巡视检查 龙江法院坚持整体联动、逐级负责地抓好风险防控,制定了《龙江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步骤,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评定风险等级、实施防控管理3大块10项具体工作。全院各部门确定了防控主体,对重点防控点进行了逐一筛查,建立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目录”和“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目录”,绘制了权力运行图和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制定了风险点防控措施。通过风险排查,及时修订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机关纪律、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制度规定20余项,从源头堵塞制度漏洞,有效地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全力支持和配合执纪执法机关的各项检查,积极做好上级部门巡视和迎检工作,通过了审计部门对我院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

责任编辑:陶婧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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