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轿车偷大鹅,装大款失公德
发布时间:2012-04-09 10:41:53
如今的盗窃分子,真是猖狂到了极点,明目张胆地开着轿车进行盗窃,打着有钱人的幌子,却干着丧失道德的事,这样的犯罪分子真是让人气愤。日前,龙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犯罪分子开着轿车来到一农户家院中,偷盗大鹅20只,把全村闹得沸沸扬扬。
2011年10月9日下午一点多,邱某开着一辆银灰色夏利车拉着梁某在黑岗乡索伯台村里转悠,物色着哪个农户家有好东西可偷,反正偷了,村里人也不会怀疑他们的,因为他们开着轿车就不会有人怀疑他们。突然他们看到肖某家院内有不少大鹅,于是两人把车停在肖某家的门口下车到院子里抓起了大鹅,盗走大鹅二十只卖给了屠宰场。经鉴定:被盗大鹅共价值人民币1500元。案发后,邱某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人民币5000元。
龙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采用秘密手段窃取数额较大的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因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较好,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确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故判处:邱某犯盗窃罪,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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