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在讲政治、有信念方面,龙江县人民法院要求院党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工作方向。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历程中形成的,是人民选择的,是国家宪法确认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基和源泉。二是服务中心工作。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繁荣、人民的幸福,是社会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大局所在。法院工作为大局服好务、助好力,是必须始终坚持的工作方向。三是做到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人民法院共产党员,应当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为民措施,全方位无死角地做好司法服务工作,让每一个走进法院的当事人、律师、旁听群众都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照射到司法的阳光。
二、坚定政治和法治信仰。一是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理想。马克思主义是共产党员的圣经,共产主义是共产党员追求的终极目标,须臾不可忘记。这是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始终坚持的崇高信仰,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标志。人民法院共产党员无论在什么工作岗位,从事的都是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光荣事业,必须坚定为社会繁荣进步、人民安居乐业不懈奋斗的信念。二是坚定法治信仰。树立法治信仰是人民法院共产党员的特定要求,只有信仰法治、崇尚司法,才能从内心深处增强职业尊荣感,深刻认识到司法工作不仅仅是自己谋生养家的手段,而是一项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增进人民社会福祉的崇高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