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会上对2017年度全市优秀法院、先进集体、办案模范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龙江法院荣获2017年度“全市先进法院”、“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民三庭荣获“2017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称号;高龙、王俊峰、刘明鑫荣获“全市法院优秀法官”称号;刘志伟、李永丹荣获“全市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2017年,龙江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审判质效,践行司法为民,促进司法公信,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新突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894件,结案7315件,结案率92.7%,34名员额法官和辅助人员通力配合,人均办案215件,全院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审判质效在全市法院考评中位居前列。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龙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峰指出:此次表彰是对龙江法院工作的一种肯定和激励,是全院干警齐心协力,奋勇拼搏的成果。在享受荣誉果实的同时,仍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戒骄戒躁,再接再厉。2018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我们要继续昂扬斗志、热情饱满,在压力和希望中奋进,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扣新时代新使命,适应新矛盾新要求,把握机遇,赢取挑战,努力创建“学习型法院、钻研型法官、专业化团队”, 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龙江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