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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 前进的方向【一】

----龙江法院2017年“全市法院优秀法官”事迹展播

发布时间:2018-04-12 16:43:40



高龙 荣获2017年度“全市法院优秀法官”称号

2017年,龙江法院涌现出许多优秀典型,模范先进,他们在前面带路,引领和带动着我们砥砺前行、勇往直前。我们要向榜样学习,在平时的工作中以典型为榜样,不断强化宗旨意识,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忠诚履职,秉公办案,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高龙,2011年10月份进入龙江法院工作,2012年11月— 2013年11月龙江县人民法院景星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年均审结案件200余件,2013年11月— 2015年01月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助理检察员,协助检察官查办各类贪污类案件百余起,2015年至2017年审结各类案件599件,参与了案件的立案、送达、审理的各各环节,丰富了实践经验,无错案、无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群众矛盾,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曾获得2015年龙江县优秀公务员、2016年龙江县优秀公务员、2016年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星级法官”、2017年“全市法院优秀法官”等荣誉。

高龙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在思想上,始终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自己审判工作的行动指针,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工作中,坚持用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能够与时俱进学习新知识,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扎实推进民事审判工作,庭审驾驭能力强,坚持调判结合的工作方针,以创新的理念、创新的思路适应新时期的审判工作,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在行为上,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未有任何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未有任何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得到了同事和领导的信任,取得了较高的社会评价。

他的成长过程,虽然很平淡,但每走一步都是一个脚印,他的母亲经常对他说,咱们是农村里出来的孩子,一定要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不要学坏了,心里一定要有一杆秤。他觉得这秤就是公平正义之秤。

责任编辑:陶婧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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