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鑫同志现任龙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代理审判员,是一名矢志于刑事审判战线上的优秀年轻法官。从事法院工作四年以来,他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忘我工作,也因此得到了院领导及同志们的认可和当事人的赞许,连续三年没有发生错案和上访申诉案件。
刘明鑫同志善于学习,勇挑重担。自被安排在刑庭工作后,很快成为庭室的业务骨干,任审判员后,他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忘我地工作着。他恪尽职守,公正司法,坚持一丝不苟,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依法公正地审理好每一件案件。刘明鑫同志还注意以人为本进行挽救教育,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轻判处一些危害不大且有悔罪表现的罪犯,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实现社会和谐。在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的同时,对于每个案件,他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力求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他在庭审前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过程中和庭审后认真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刘明鑫同志认为,人民法官佩戴的天平决不能让歪风邪气吹偏。因此,他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抗衡中,自觉恪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经受住了权力、金钱、人情的考验。他在思想上筑牢了一道攻不破的防线,保持了一名人民法官应当具有的清正廉洁的品质。
他深知做一名新时代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的学习,继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公正与效率做为其行动的指南,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