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因多年工作成绩突出,被最高院授予2017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继获得2015年度“市级集体三等功”、2016年度“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星级警队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后,对龙江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的又一次肯定。
从未发生任何重大警务安全责任事故
龙江法院法警大队是一支思想坚定、素质过硬的司法警察队伍。近年来,在院党组的正确带领下,紧紧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优化警务管理机制,完善装备设施的配备、管理和使用,加强体能、业务技能训练,着力推进龙江法院司法警察警务保障水平上新台阶。多年来,司法警察大队没有发生任何重大警务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出现任何重大违法违纪现象。
法警的身影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无处不在
法院的司法警察是一支默默战斗在审判战线上的队伍,法庭上没有法警的声音,判决书上没有法警的签名,但是法警的身影在诉讼、审判活动中无处不在。被告人的看管、押解、值庭、当事人的安全检查、案件的协助执行等等,上至立案保全,下至结案执行,都有法警的身影。仅2017年,龙江法院法警大队参与处理各类审判执行工作230余次,出动警力560余人次。
多年来,龙江法院法警大队保持着高昂的工作热情,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内抓素质外塑形象,强化政治建警、训练强警和规范立警,不断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有效地提升司法效能,全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纪律作风优良、拉得出打得赢的司法警察队伍。在成绩面前,他们没有骄傲,纷纷表示,将满怀热血,奋力向前,力争为龙江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更加强有力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