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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法院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实现审判质效量化考核

发布时间:2018-06-08 16:28:43


龙江法院注重加强审判权运行的内部监督,稳步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扎实处理好放权与有效监督之间的关系,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以公开透明、全程留痕的方式对员额法官办案过程全方位监督,努力实现有序放权与依法监督相统一。

(一)细化量化考评指标,建立健全了评查工作制度。法官业绩考评委员会按照《龙江法院法官业绩考评办法》和《龙江法院法官业绩档案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法官日常履职情况、办案数量、审判质量、司法技能、廉洁自律、外部评价等作为法官业绩档案考核的主要内容,将结案数、结案率、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息诉率、调解率、撤诉率、上诉率、上诉改判率、上诉发回重审率、执行率等作为评定审判质量的重要指标,实现了审判质量的量化考评。

(二)强化案件质量定期评查,提高了员额法官的司法水平。利用数字化业务应用系统,及时、全面、准确地录入审判执行各个节点信息,适时关注全市法院系统“大盘”,做到早跟踪、早汇报、早布置、早通报,确保案件信息及时上传,不因误传、少传而影响结案率。截止20185月底,共发布案件情况通报10起,形成案件质量评估报表9份,为审判管理监督、案件质量评查,提供实时动态的数据化支持。

(三)转化评查成果,引进激励机制。每次评查结束,都形成评查报告,明确提出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并进行通报;工作效率和审判质量的考核量化到每个庭室、每个工作人员,以文件形式通报;评出优秀庭审笔录和优秀裁判文书,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将常规的案件评查和质量考评与年终考核有机结合,形成了比较科学的激励和奖惩机制,激发了审判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审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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