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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8-07-01 14:08:21







会后,在三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

6月29日上午,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龙江县人民法院召开了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总结了近年来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肯定了人民陪审员取得的成绩,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客观分析,对2018年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了要求对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进行表彰。龙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峰、县司法局局长李雨飞、县人大法制办主任王铁忠出席会议。

党组成员、政工科长于涛主持会议会上,由审判委员会专委栾永强传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于涛科长宣读了关于表彰优秀人民陪审员决定,对陪审工作成绩突出的20名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表彰。人民陪审员冯妍、王学彬作为优秀人民陪审员代表作经验发言,总结自己2017年的陪审经验,提出2018年的陪审工作计划。

最后,党组书记、院长高峰代表该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对人民陪审员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向受到表彰的优秀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他表示,2017年至今,176名人民陪审员克服矛盾和种种困难,参加庭审案件1915件次,其中刑事案件372件、民事案件1522件,行政案件21件,成绩显著。为缓解人案矛盾,加强法治宣传,提升司法公正透明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结合2018年法院审判工作,高峰院长对人民陪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陪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即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与合议庭法官的关系;处理好“有为”和“有位”的关系;处理好保障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纪律的关系。三是要强化四种意识。要强化廉洁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强化学习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责;强化修养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戒;强化使命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民。四是要正确履行好人民陪审员职责,充分发挥好“咨询员”、“调解员”、“监督员”、“宣传员”的作用,积极参与陪审工作,用好审判权。

会后,高峰院长及其他党组成员与人民陪审员在三楼会议室进行了座谈。详细询问了每名陪审员对人民陪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陪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责任编辑:陶婧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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