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省市县委政法委关于深化政法系统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具体要求,龙江法院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坚持以开展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以便民、高效、廉洁为着力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形象,进一步推动全院队伍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龙江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政工科,切实加强对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一领导,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同频共振,整体推进。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领导既要抓业务又要管作风,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二是加强督导问责。要抓好整改督办,挂图作战,挂账整改,定期通报反馈,全程跟踪问效,每周至少检查两次,发现问题立刻通报,着力发现深层次问题,强力促进深入整改。要坚持对败坏作风、破坏环境的问题“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具体的问题直查快办,对查实的问题坚决纠正,问责到人。严厉追究主管领导责任,形成持续震慑,保持高压态势。
三是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宣传,多角度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加大反面案例曝光力度,对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随时曝光,不断释放整顿作风不松劲不停步的强烈信号。要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树立一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的先进典型,树标杆,亮形象,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树立政法系统良好形象。
面对瞬息万变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责任重大,任重道远。龙江法院将秉持公心,继续前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