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至5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专项巡查第四组成员执行二庭庭长王春山及员额法官关毅民、袁戈等深入龙江县法院,开展执行专项巡查。龙江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峰,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谢辉及执行局部门负责人向中院检查组进行了汇报交流。
执行巡查组在听取汇报、查阅相关卷宗材料后,强调对财产刑案件的执行要打好组合拳。要通过把罚金刑的执行与减刑、假释相挂钩,网上查控与传统查控相结合,鼓励和迫使被执行人家属主动缴纳罚金,体现执行工作的强制性。
6月4日,龙江县法院执行员再次来到财产刑案件被告人王某某所在的村委会,找到村书记一同前往王某某家中,做其母亲柏某某的思想工作。通过耐心的引导和利害关系的分析,其母柏某某同意代为履行罚金22,000.00元及执行费230.00元。至此,一起罚金刑得以执行完毕,彰显司法权威。
三天来,执行巡查组对执行卷宗规范化、严格终本条件、清理超期未结案件、案管系统运行、提高保全率、信访案件化解、执行案款发放、指挥中心建设、执行综合保障等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院长高峰表示将以此次巡查为契机,认真排查问题,不断查缺补漏,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执行局长谢辉表示,全体执行干警要坚决防止执行质效指标下滑,对此次巡查认真检查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继续加强执行规范化,不断改进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执行不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