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自2018年1月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攻坚期”“深水区”,人民法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扫黑除恶基础知识《扫黑除恶100问》,以问答形式为您答疑解惑,让您全面了解专项斗争相关知识,更好地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什么时间开始的?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2、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多长时间?
为期三年(2018年-2020年)。
3、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是哪几个部门?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重点分别是哪些?
2018年:摸排取证,高压震慑,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重点攻坚,深挖彻查,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全面肃清,夺取全胜,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5、国务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事关人心向背、治乱兴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密切相关。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1)3年的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城乡结合部等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 (3)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9、“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10、打击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完善的标准是什么?
(1)做到“两个不发生”, 即:不发生因黑恶势力逞强争斗、争抢地盘导致群死群伤案件,不发生黑恶势力持枪大规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恶性案件; (2)实现“一降两升”,即:涉黑涉恶举报数量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上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