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政治业务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确保教育培训取得实效,结合《龙江县关于加强干部培训管理的若干规定》,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以及最高院和省高院《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紧密结合法院工作总体思路和队伍建设实际,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符合法院工作实际的教育培训体制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法官培训制度,努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二、基本任务
教育培训工作的重心由学历教育向岗位培训转变,由基础教育向高层次法律教育转变,由知识型法律教育向能力型、素质型法律教育转变。
三、培训内容
1、续职资格培训。重点完成法官每三年须参加一次的续职资格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全院干警参加省、市法院法官学院的续职培训,做到保证人数,保证时间、保证质量。
2、岗位培训。一是进行全员业务培训。采取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方法,重点研讨会、谈体会、专题讲座、电教课堂等形式。在此基础上,由院里统一集中进行业务考试。考试内容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考试成绩在全院进行通报。二是进行书记员庭审记录比赛。全院书记员进行庭审记录,记录成绩分成优、良、差三档。三是进行庭审观摩。各主审法官轮流开观摩庭,对庭审进行评比,同时,开展法律文书展评,评出最佳法律文书。
3、技能培训。为实现庭审微机记录,案件微机管理和系统微机联网,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微机知识培训,使全院干警掌握微机操作基本知识,各审判业务庭达到庭审、法律文书微机化。
4、学历教育。全面完成专科学历教育,继续抓好“专升本”教育。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摆上日程。把培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院党组要对培训工作定期研究,及时解决问题。成立培训领导小组,组长:孙安勤;副组长:郭洪志、范永涛、李文章、张晓红、史殿喜、于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
2、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建立健全学习培训档案,记载干警培训的内容及情况。
3、坚持时间保证质量。院里保证干警参加培训的时间,保证培训质量,防止走过场,真正通过学习培训使干警的素质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