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费收费管理工作制度
1、诉讼费收费主要分四个部门:立案庭、黑岗法庭、龙兴法庭、景星法庭。
2、收费流程:四个收费部门在数字法院系统为当事人开具诉讼费缴款通知书,当事人可通过pos机刷卡、转账、到农行窗口交费等方式进行交费,交费后,由收费部门为当事人开具诉讼费收据。
3、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代替当事人缴交诉讼费。
4、立案庭当日将诉讼费票据(第二联记账,第四联存根)送往财务室,三个派出法庭一周内将诉讼费票据(第二联记账,第四联存根)送往财务室,由财务室进行对账工作。
5、由财务每月向财政厅上缴诉讼费。
二、诉讼费退费管理工作制度
(一)退诉讼费所需手续及办理流程
1、提供法律文书、交诉讼费时的票据,填写退费申请表,申请表需承办人、主管院长签字并签批“同意退费”字样。并经过财务审核。
2、退费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和本人银行卡,将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到一张纸上,放入退费手续中。如果需要委托授权收取退费的,需要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将当事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到一张纸上。
3、办案法官将退费申请表、法律文书、交诉讼费收据、复印件等信息,一并送到立案庭,并开具退诉讼费收据。
4、立案庭将退诉讼费资料整理,一周汇总一次送财务室,财务室根据退费资料,在案款系统或者网银为当事人办理退费。
5、黑岗法庭、龙兴法庭、景星法庭负责管理诉讼费人员将退诉讼费资料整理,一周汇总一次送财务室,财务室根据退费资料,在案款系统或者网银为当事人办理退费。
(二)诉讼费原始票据丢失所需手续
1、退费说明、原始票据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法律文书。
2、退费说明包括案号、案由、丢失原因、交费金额以及申请退费金额,原始票据找到保证不重复退费,如重复退费承担相应责任等内容。必须有当事人签字、案件经办人签字,主管院长签字、财务核查盖章。
(三)诉讼费退费票据开具
立案庭及各法庭在开据退费票据时,一定要核对法律文书退费金额和当事人交费金额。
本制度自2020年1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