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值班值宿的当班干警要按时交班接班,因公出差或病事假不能值日值宿者,由本部门负责安排顶替。如出现问题替班者负全责。
2.值班值宿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安全、防火、防盗和保密等规定,发现重大问题及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对重点仓库、车库、机房、档案室等重要地点,要加强防范,严格检查。
4.值班值宿干警在接班时要至少一次对全院水电、门窗进行巡视,避免浪费。
5.节假日或长假期间,由办公室提前安排各庭室及干警轮流值班,并由院领导带班,不准以更夫人员或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代替。值班值宿时间,以院机关作息时间为准,遇变动时顺延,当班干警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准迟到或者早退,不准中间脱岗办私事,除巡视外原则上不能离开值班室。
6.干警每次值班、值宿到岗后应立即在单位微信群中发布:某某干警已到岗字样信息,值班、值宿结束后应在单位微信群中汇报当日值班值宿情况,如无情况请说明:(某时间段)一切正常。未汇报干警视为漏岗。
7.漏岗一次对本人罚款100元,对其部门负责人连带罚款100元,纪检组和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如发现虚假汇报的干警在群里通报,并罚款100元,对其部门负责人连带罚款100元。罚款纳入食堂伙食费,用于改善干警伙食。
8.每周一办公室将对上周值班值宿情况进行统计并公布。
9.以上制度,违反一次罚款处理,三次以上罚款并全院通报。
10.本制度自2020年1月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