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之下,总有人为万家灯火负重前行,他们不惧未来,他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疫情面前,有这样一群年轻的共产党员,他们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坚守审判一线,保卫人民安危!他们冲锋在疫情一线,守护一方平安,抚慰百姓之慌;他们用自己的行动传播着正能量,践行着一个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他们成为这个城市中最美的“逆行者”。
正月初九,当铺天盖地的疫情消息传到这个北方小县城的时候,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战斗的号角就吹响了,有人惊愕、有人恐慌、有人囤积日用品。而这时的龙江县法院工作群里,第一批先锋队员已集结完毕,刘明鑫同志主动请缨报名。每天在龙江县火车站执勤,候车室、站台、站前广场都有他忙不停歇的身影;协助车站工作人员引导旅客排队进站,体检检测体温;组织旅客乘降,引领旅客出站;主动参与协助医务人员对各场所进行消毒清洁工作。他说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他做的都是小事,只是尽己所能罢了。不为别的,就只为他胸前佩戴的党徽,群众们就知道这里有党员在守护,就会产生强大的信赖和安全感,他很骄傲!

1月31日,龙江镇镇内人员王某某在疫情期间不遵守政府设立道路隔离设施的规定,向他人提供铁锹,并伙同他人破坏防疫路障,经民警传唤后,拒不配合调查,并用拳脚袭击民警,其妻张某某用放羊的鞭子抽打民警,造成两民警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疫情当前,为了稳定社会秩序,警示教育那些对疫情还不理解不重视的个人和群体,龙江县法院提前介入,经孙院长指示,要把疫情防控作为一场战“疫”,用必胜的决心和果敢的行动力铸起坚强有力的防御战线,非常时期党员要发挥作用。史院长根据实际情况,精心部署。刘明鑫同志是刑事审判庭的副庭长,在这个时候临危受命,敢于担当。接手这起特殊时期的刑事案件后,他凭多年审理大案要案的经验科学的谋划,积极的联络公安局、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和看守所,与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多次沟通,使用网络视频异地连线的工作方式,在五天之内迅速的审理并宣判了该起案件,最终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了一年零六个月和九个月,两名被告均表示服判。这一案件的审理和过程已被各网络主流媒体争相报到,真正做到了震慑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一方平安。
在这非常时期,像刘明鑫这样的年轻人还有很多,他们义无反顾责任在肩,虽苦累不堪但无悔无怨,只要有信念水滴石穿,他们向群众宣传疫情形势的严峻,向群众展示国家和党的力量,他们不分日夜,不畏辛苦,无法和家人团聚,他们用行动演绎了“中国共产党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用精湛的业务能力水平为危难时刻的国家和人民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