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龙江法院执行局结合执行工作实际,主动靠前,直面“战疫”,在加大疫情防控的同时,紧盯执行工作,创新办案模式,创新办案模式,确保抗疫和执行两不误,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委托执行显成效,多方联动效果好
原告张某诉被告钟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3万元,执行法官米志刚通过电话与当事人沟通得知被执行人节后准备外出打工,正值疫情期间,无法去被执行人家中传唤当事人,经请示局里领导后,积极与劳动部门沟通,暂缓为被执行人开具体检证明,以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多次沟通协调下,同意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本息合计3.1万元,此案执结。
及时查封“显身手”,快速执行保民生
在办理申请执行人姜某申请执行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2020春节前执行局就查封了被执行人家院里玉米,准备年后进一步采取相应执行措施,但疫情发生以来,严格疫情防控期间避免交叉感染,不进行集中执行活动办案要求,办案人通过线上联络的方式,耐心做被执行人工作,2月26日被告儿子提出出售查封玉米并分期付款,本金10万,利息28800元,后经做原、被告工作,一次性给付原告125000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第二天,欠款全部通过银行转账全部给付,相应执行费也转账到法院指定账户,案件得到成功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的维护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