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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法动态】龙江法院认真组织开展疫情期间 安全防控措施“回头看”

发布时间:2020-03-25 15:42:04





自3月11日返岗工作以来,龙江法院全体干警严格按照上要求部署和本院工作安排,有序开展防疫和审判工作。为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干警和诉讼当事人健康安全,3月24日上午,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针对疫情和工作期间安全防控措施认真组织“回头看”,查缺补漏,查找不足,并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求各审判业务部门在疫情期间开庭必须提前一天向司法警察大队报备;二是开庭时,除当事人外其他旁听人员严禁进入公判庭;三是公判庭入口处要张贴安全防护提示标语,人员进入公判庭必须扫“龙江健康码”、测温、消毒、登记并佩戴口罩,进出公判庭及入座间隔要保持1米以上;四是下乡执行公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人员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五是疫情期间严禁在办公室接待当事人,必须接待由审判人员在一楼固定地点接待,并做好个人防护,严禁引导上楼;六是执行局和立案庭每天要安排专人在一楼负责接待来访当事人,坚决杜绝因人员来访造成等待聚集的问题发生;七是要求一楼安保值勤必须认真负责,不准空漏岗,如出现上述问题将对安保人员予以辞退处理;八是干警上下班必须配合安保人员进行消杀毒处理,每天接受体温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九是要时刻注意公共区域和个人消杀毒时火灾隐患,确保公共区域消防设施齐备;十是积极响应县委号召,要求干警在城际交通卡口和弃管小区值勤值岗要做到按时上岗,不准漏岗。

根据会议研究事项,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时下发通知,并通过法院工作群和信息群及时向全院进行传达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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