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执行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自年初以来,龙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米志刚坚持依法审慎开展执行工作,他穷尽措施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化解矛盾纷争,真正实现了脚踏实地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
征信报告不合格,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来履行
“米法官,我的征信不合格,无法贷款,快帮帮我。”正在工作的米法官接到了被执行人王某打来的电话。原来,被执行人王某在我院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依法查封一处房产。因房产有抵押贷款,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每月给付3000元,直至结清为止。由于被执行人急需银行贷款,但有法院查封,导致其征信无法通过审核。米志刚法官耐心向他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并督促他尽快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只有这样,法院才能依法解除查封。通过米志刚法官的耐心解释和法律攻心,4月8日,被执行人分两次主动给付申请人人民币20万元,从而使本案顺利执结。
严格执法,被执行人从“要我还”到“我要还”
在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王某并未按协议约定及时履行支付110万元借款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王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置之不理,在电话中也声称无钱支付。米法官通过对被执行人王某经营场所的搜查,收集到相关证据并扣押了相关财务,同时再次向王某言明利害,令其严肃对待执行案件。在多种强制措施施压下,被执行人先期给付人民币40万元,并提供足额房产担保。4月4日,主动电话联系米法官,再次变现25万元来偿还债务,并承诺将尽快还清剩余欠款。此案件实现了从“要我还钱”到“我要还钱”的转变。
截至4月13日,米志刚法官共执结案件11件,达成和解协议并部分履行7件,执行到位金额150余万元,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当事人胜诉及时实现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