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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法动态】龙江法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部署会议

发布时间:2020-04-17 13:42:11



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促进办案质量提升,4月17日,龙江法院正式启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会上公布了《龙江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规定了案件评查标准,成立了以各业务部门副职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将对全院2019年全年及2020年第一季度发改案件,开展对案件质量、裁判文书、卷宗装订方面的评查。会议强调:一是要充分发挥评查作用。要树立科学正确的案件质量观,立足“提高审判质效、增强群众获得感”,正确处理好日常执法办案与评查工作之间的关系,以评查促进审判质效提高,以执法办案水平检验评查工作成效,同时注重对评查结果的及时分析与充分运用,及时形成工作制度、审判经验、典型案例、优秀调研等成果,实现质量评查、执法办案、人才建设等工作的互促共赢。二是要提高评查工作效能。要按照《龙江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要求,细化评查标准,量化案件差错分级标准,提高质评标准的操作性与针对性。同时,充分利用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实现网上全程评查,推动评查工作的转型升级,提高评查工作质效。三是要注重评查结果运用。要坚持评查结果定期通报、公示、考核,不断调动和激发法官的责任心和能动性,督促法官提升办案能力。坚持用评查手段检验评查结果落地,对差错案件把脉会诊,并适时根据整改反馈情况进行再抽查再验证。坚持纪检监察与案件评查的有效衔接,加大对案件中不当履职行为的评查,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栾永强最后指出,要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各评查小组要严格按照评查范围和要求,扎实做好自评。要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问题导向作用,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围绕办案的各项规范和要求,认真积极指出问题。要做到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真实地记录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各承办人对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无缝隙整改落实,从而促进全院审判工作科学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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