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法动态】龙江法院不误农时田间地头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0-05-22 16:41:34
当前正是春耕农忙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在田间地头,不仅有农民忙碌的身影,还有调解在田间、送法到地头的法官们。近日,龙江法院在地头成功调解一起案件。 被告王某因农业种地在原告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处赊购化肥核款13455元,被告至今未给付原告购肥款。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已种种理由拒绝结付购肥款。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薛菲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耐心的从情理、法理的角度给双方做工作、讲道理、摆事实,最终成功调解结案。调解当天被告给付原告购肥款一万元,约定剩余购肥款在两个月之内结清。
为保证农民群众不因诉讼、执行耽误春耕,龙江法院对涉农案件一律实行“三优两简”,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法律范围内简化立案手续,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同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加大对涉农案件的调解力度,及时裁判,化解纠纷,最大限度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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