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0日,龙江法院在各项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党组决定出资11200元,为全院112名法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险总金额高达4480000元,当法官们遭受意外伤害死亡、伤残或住院均能获得相应的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或医疗保险金,这是该院继2008年以来,连续第五年为全院法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为解除全体法官的后顾之忧,调动工作积极性,龙江法院党组积极落实法官职业保障机制新措施,着力为全院法官办好事和办实事,极大地激发了法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体现了院领导班子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抓队伍、促审判,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的工作新思路。
近年来,龙江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将和谐司法作为首要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从优待警措施,不断在政治上关心法官,在精神上鼓励法官,真正从法官的实际困难和切身利益出发,在每年为法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还每年组织进行体检,定期掌握他们的身体状况;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从而使全院法官能在和谐温馨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使他们的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团队协作等有了进一步提升。各项从优待警措施的落实,激发了全体法官的工作热情,增强了院领导班子和全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了全院法官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体现了院党组用感情留人、用真情感人的人文关怀。法官们纷纷表示,他们一定不辜负院党组的爱戴,把院党组的关心转化为工作的动力,把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和无私奉献精神,投入到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