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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业主物业起矛盾 法院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0-06-12 17:20:29



案情回顾:

     2019年10月3日下午两点左右,原告将自己的车辆停放在小区14与15号楼中间的空地上。因当天风大将15号楼外墙倒悬的排水管吹掉,管子掉落将原告停放的车辆多处砸坏。小区物业被告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监控录像记录了事件的经过。事发后,关于修车事宜原告与被告协商未达成一致,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将被砸的车恢复原样。

     开庭审理时,查明原告车辆受损部位包括钣金、喷漆、与风挡玻璃,开庭审理之前,被告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经为原告修理了钣金及喷漆,只剩风挡玻璃未修复。经庭审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即修复风挡玻璃的费用,经办案法官耐心调解,被告同意赔偿原告500元,并当庭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此案圆满结案。

法官提示:

      1、被告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涉案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外墙排水管的安全维护义务由物业公司负责,物业公司应及时维护检修,避免因自然原因导致脱落,给业主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

      2、小区业主应规范停车,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内,不易将车辆停放在应急通道及狭窄处转弯处,本案中有监控录像证明车辆受损原因,如没有监控录像,无法确定损害原因,一旦利益受到损害后,将很难取得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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