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上下虽初步呈现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但仍要清醒认识新冠病毒的复杂性,增强统筹抓好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随着来院人员数量的增加,流动及聚集性风险正在加大,现阶段的防控要求绝不能降低。为此,龙江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对待疫情防控慎终如始的理念,积极响应省院及市中院的号召,征集全院各部门的意见建议,立足司法职能,着眼当前实际,发挥调研优势,推进制度创新,吹响战“疫”集结号,全力打好防“疫”战。
一、胸怀“不畏浮云遮望眼”的战略格局
龙江县人民法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针对疫情期间全院防疫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组织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摆问题与不足,以系统思想开展整体谋划,对全院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通过法院微信工作群和信息群及时向全院干警进行传达部署。
一是各审判业务部门在疫情期间开庭,提前报备司法警察大队,进入公判庭必须扫“龙江健康码”、测温、消毒、登记并佩戴口罩,入座间隔要保持1米以上,与案件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公判庭。二是疫情期间严禁在办公室接待当事人,如有必要,审判人员需在一楼固定地点进行接待;外出执行公务人员要注意人员之间保持安全距离,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三是安保值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准空岗漏岗,对上下班干警按要求进行体温检测及消毒工作,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在消毒工作时要注意安全隐患,确保公共区域消毒、消防设备齐全。四是积极响应县委号召,干警主动担当作为,在城际交通卡口和弃管小区值勤值岗,确保按时到岗。
二、保持“春江水暖鸭先知”的敏锐嗅觉
龙江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严格落实法院党组关于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始终在“疫”线冲锋陷阵,为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警务保障。
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龙江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积极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安全保障制度,坚持每日对公共区域、工作区域、安检设备及防护设备进行消毒,监督来访当事人是否正确佩戴口罩,对进入审判区域人员即时进行体温测量及安全检查,对未规范佩戴口罩及携带身份证的当事人,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政策宣传和实时劝阻。若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院领导,等待妥善处置,确保全院干警及来院人员的生命健康,力求安全和防疫“零”失误。
三、踏准“时来天地皆同力”的发展节拍
龙江县人民法院在疫情期间,组织干警多次学习市中院《关于互联网审理案件的规定》、《关于在线庭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互联网在线诉讼平台操作规范、“云间”智能平台系统操作流程及网上庭审若干问题注意事项等,强化干警的互联网思维,与时俱进,构建以网络为平台的审判执行工作新格局,提高干警司法专业能力及“互联网+”现代化实操能力。
“云庭审”与“云执行”的推广,在疫情期间助力了龙江法院各审判业务团队及执行局审、执结多起案件,各业务庭室通过“云庭审”技术应用,全面开启了龙江法院网上诉讼服务,法官们积极引导当事人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诉讼活动,缩短了案件审理的流转运行周期,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了审判质效。执行局通过“云执行”技术应用,利用“移动执行”APP和“总对总”查控系统等技术手段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有效避免了因频繁接触被执行人而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真正做到了疫情防控与执行两不误。
“互联网+”技术在法院系统的运用,是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新时代智慧法院的必然趋势,龙江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疫情期间“云”助力为契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利用现有的资源,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化优势,更好地为司法审判服务,以必胜的斗争信心凝聚法院人的硬核力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