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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法动态】认罪认罚当庭反悔 “多领”刑期悔不当初

发布时间:2020-08-04 17:23:05


被告人杨某某、吴某某、李某某涉嫌介绍卖淫罪一案,龙江法院于2020年6月5日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三被告人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依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案情和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提出了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 

在庭审过程中,因被告人吴某某、李某某当庭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提出异议,拒不认罪,检察机关遂决定依法当庭撤销对二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的量刑建议,重新提出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犯容留、介绍卖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予以确认,并采纳检察机关重新提出的量刑建议,对被告人杨某某、吴某某均以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元;被告人李某某以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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