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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法动态】诉前查封促和解 诉后解除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0-11-05 16:50:00



10月26日上午,龙江法院立案庭窦仕彩法官接到一通语气焦急的咨询电话:“窦法官,我是张某某,我们在政务大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到一半,工作人员告诉我不能继续办了,因为法院有查封,是我申请查封的,怎么办啊?”经仔细讯问后,窦法官进行了耐心解答,挂断电话后的第一时间,开始准备办理这起案件解除查封的相关法律文书。

这是一起发生在好友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在2015年至2017年,多次向张某借款,截止到2017年,累计借款本金30余万元。张某申请诉前保全,查封了债务人的房屋、冻结了债务人的工资账号。申请人张某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了诉讼。因为本案有诉前查封措施,张某的权益有实现的保障,再加之有双方多年的友谊为基础,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并达成还款计划。


当日下午,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申请解除查封,法官向双方阐明解除查封房屋有可能带来的风险。张某表示申请解除查封是因为债务人要将房屋卖出所得价款优先偿还他。在确认申请解除是申请人真实意思其利益能得到保障后,法官办理了解除房屋查封手续。

房屋解除查封后,被申请人将房屋拍卖的价款及时偿还了申请人张某的欠款,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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